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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诉前调解解民忧 深入田间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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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晓洁  发布时间:2020-05-19 11:38:11 打印 字号: | |

“感谢大丰法庭的调解员,要不是你深入到田间地头,耐心、悉心的进行现场调查,讲事实,摆道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这笔赔偿款,我也得多花不少钱,实在太感谢你了!”呼图壁县法院大丰法庭“五丰调解室”内,当事人刘某握着调解员的手不停的表达感谢。

近日,呼图壁县法院大丰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在田间地头成功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申请人刘某在呼图壁县大丰镇一组农田的林带种植杨树,与被申请人吴某的林带相邻,被申请人吴某因在自家土地边点火,误将申请人刘某林带中种植的杨树烧坏,申请人刘某发现火势之后立即向呼图壁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报警,民警接警后迅速控制了火势,处理了事故,并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照等,对原告损失的杨树株数进行确认,并在现场组织双方调解,但是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一触即发,对损失数额无法协商一致,申请人遂向大丰法庭提出申请,调解员在收到材料后,立即随同双方当事人到达事发现场,把调解工作搬到田间地头,看完现场,了解事情经过后,调解员一方面从情理出发,耐心细致的以拉家常的方式为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另一方面以财产损害的事实为依据,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多番沟通交流,被申请人吴某认识到其中的过失,同意向申请人刘某支付赔偿款4500元。最终双方在调解员的引导下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吴某次日将赔偿款送到申请人刘某的手中,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顺利化解。

今年以来,呼图壁县法院大丰法庭充分发挥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实现了多元化解“有支撑”、诉调对接“无缝隙”、纠纷调处“全覆盖”


 
来源: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