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下午,昌吉州中院与州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讨论联席会议相关制度,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上,昌吉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谢永德、州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艾孜江·阿力甫一行共同学习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工商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讨论修改了《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州工商联联席会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并相互通报服务保障自治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情况。与会同志就加强州法院与州工商联沟通联系和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自治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进行讨论,就沟通联系工作达成共识。
谢永德强调,州法院与州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进一步加强州法院与州工商联的沟通联系,助力自治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途径。双方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健全涉民营企业专项工作机制,严格涉民营企业案件司法标准,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涉民营企业法治宣传引导,开展专题联合调研,注重总结指导工作。
州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艾孜江·阿力甫表示,州工商联将依托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涉民营企业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同时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对于人民法院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民营企业可通过工商联向人民法院反映。州工商联将积极帮助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民营企业维权,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理性表达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