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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创建“枫桥式”法庭 深化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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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晓飞  发布时间:2020-05-26 12:28:08 打印 字号: | |

5月21日,奇台县人民法院在老奇台法庭举行创建“枫桥式”法庭揭牌仪式,奇台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李强、奇台县政法委副书记刘晓东共同进行了揭牌。

李强在揭牌仪式发言中强调,奇台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面向社会,主动服务,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实现矛盾大排查、大调解,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新办法、新举措,建立党委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设立“枫桥式”法庭,是深化“诉源治理”推进市域治理的重要内容,法院将在乡镇党委配合下,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老奇台法庭是奇台县人民法院唯一的派出法庭,老奇台法庭承载着全院探索诉源治理体系的重任。目前老奇台法庭已先后与全县15个乡镇完成对接,在江布拉克景区建立了旅游巡回法庭,同工商联、商会建立了“三调联动”的工作新模式,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办、各金融机构建立了金融调解中心。老奇台法庭寻求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工作新模式、新体系,创建“枫桥式”法庭将是探索诉源治理的重要里程碑。

 
来源: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