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州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洪峰一行来到昌吉州中院就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座谈中,昌吉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谢永德对昌吉州中院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了汇报。
调研组一行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了昌吉州中院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条例》。要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全面精准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工作要点,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解读好、宣传好《条例》,在政法系统再次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二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明确政法各部门对政法工作领导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强化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确保政法工作的政治属性。三要进一步加强各项制度落实。《条例》着眼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完善了一系列基本制度和运行机制。对此要持续加强对《条例》规定的请示、报告、决策、执行等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积极构建和不断完善涵盖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的党领导政法工作运行体系,提高政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力推动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各项制度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