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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红法官,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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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11-11 19:04:11 打印 字号: | |

经过6天的网友接力寻找,玛纳斯县人民法院法官李雪红去世后捐献的两枚眼角膜有了合适的受体,手术24小时后,乌鲁木齐普瑞眼科医院的医生为成功进行角膜移植手术的两位受捐者进行术后检查,结果显示,情况良好。

她,离开了这个世界,却把爱与光明留在人间。一场疾病,让李雪红的生命永远定格在2019年11月2号。而她的生命却以另一种方式绽放。

李雪红生前任玛纳斯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员,是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批准为首批入额法官,曾获“优秀党员”“优秀干部”“巾帼建功立业岗位创新能手”等荣誉称号。在知道生命为时不多时,李雪红希望完成身故后捐献眼角膜与器官,帮助那些病危患者重获生命的希望。如今,她的愿望实现了,也帮助两个家庭实现了他们的愿望。

“尽自己的可能对社会做一点有益的事,捐给有需要的人,能救一命是一命。”这是李雪红法官生前遗言。据了解,李雪红法官在被诊断患有胃癌后,她没有放下工作,一方面主动带病继续和同事商讨案情,一方面把同事为她筹集的17400元善款,退还给同事代表,并向法院领导申请,把这笔钱用于公益救助,去帮助那些比她更加需要帮助的人。11月2号凌晨2:53,李雪红法官不幸因病去世。按照她生前的愿望,同事和家人在她去世后联系了新疆红十字会眼组织库的工作人员。

您可能要问,李雪红法官身患重病后为什么依然心系他人,奉献社会?接下来我们一起走近敬业爱民的李雪红法官。

从事政法工作27年来,李雪红视办好案、办铁案为法官天职。执着于还原案件真相与法律的真谛,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000多件。经她主审的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一件重大改判,没有一个当事人上访缠诉。患病后的李雪红没有向组织提出过任何要求,请假单上写的都是“事假”。今年6月,病情稍有好转的李雪红不顾院领导和同事们的劝阻,坚持回到自己热爱的工作岗位上发挥余热。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李雪红仍然关注着法院的工作和发展,挂念着和她朝夕相处的同事。”

2019年11月8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怀明、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张浩、玛纳斯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毛玲玲、李雪红的女儿李思宇做客新疆广播电视台广播新闻中心(FM96.1)《法治进行时》(18:00——19:00)节目,悼念、追忆爱留人间的好法官李雪红。

在全程见证了李雪红法官捐赠眼角膜的过程后,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新疆管理中心主任吕海峰在向李法官表达敬佩的同时,也通过新疆新闻广播(FM96.1)《法治进行时》节目呼吁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生命价值传递、光明传递的行列中。

心怀苍生,大爱无疆。在这场生命、光明的传递中,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我们将继续把爱传递。

 
来源: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