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2020年4月,昌吉州中院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为辖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
该绿色通道将本着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五优先原则”,及时受理、调解、审理、执行涉企案件。
在4月23日昌吉州中院受理的原告某公司主张工程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昌吉州中院本着“五优先原则”为该公司缓交案件受理费16万余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激动地对立案人员说:“感谢你们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困难,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下一步,昌吉州中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自治州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