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法院判我输了我不服气,但你们法官能从昌吉到甘河子镇进行调查,并到我家中给我讲明情况,今天又通过视频接访方式让我到阜康市法院对我的疑问逐一解释,使我明白了有些证据和事实法院为什么没有认定。”4月28日,本来怒气冲冲当事人吴某,在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立案二庭及阜康市法院法官的协同配合、共同协作、耐心解释后心平气和地说。
收到判决书时,吴某情绪非常激动,当场表示想不通,不服判决坚决要求申诉,并于2月22日将再审申请书提交到了昌吉州中院,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鉴于吴某居住地在百余公里之远的阜康市西沟煤矿,加之年事已高,往来昌吉多有不便,遂与州法院立案二庭沟通拟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对吴某进行远程视频接访,以减少吴某的往返奔波。承办法官与吴某预约好后,联系阜康市法院,安排吴某通过阜康市法院的视频接访系统进行远程视频判后答疑,由两级法院、多部门协同配合,为吴某做了判后答疑工作。
昌吉州中院法官肖明与贾佳佳认真听取了吴某提出的问题,针对吴某的疑惑,将该案事实、理由及法律适用详细向吴某作出说明,帮助其分析被驳回的原因。通过一番耐心的解释、说明工作,吴某情绪平复下来,并对法官的耐心与细致表示感谢。至此,吴某对该案判决多了一份信服,对法官多了一份信任,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与稳定。
近年来,昌吉州两级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努力实现让当事人“少跑腿、少费时、减少群众诉累”,根据需要开展网上调解、网上庭审、远程办案,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要求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换位思考,运用同理心切实增强责任心与耐心,把群众满意度提升作为内在要求,通过实实在在的审判业绩、规范文明的司法作风,最大限度地增强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