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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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6-21 13:05:45 打印 字号: | |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0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依法办理应由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受理不服所辖县(市)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依法审判由昌吉州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案件指定管辖权;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开展与法院工作有关的调查研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学遵守宪法和法律;

监督指导全州法院的执行工作;监督指导全州法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17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律政策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信息技术处、纪检监察处、审判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编制数162人,实有人数154人,其中:在职154人,增加9人;退休69人,增加1人;离休1人,增加或减少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编制部门: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功能分类

预算数

财政拨款(补助)

3573.2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

3573.2 

202 外交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203 国防支出


教育收费(财政专户)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573.2

事业收入


205 教育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206 科学技术支出


其他收入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9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13 农林水支出




214 交通运输支出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17 金融支出




219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220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2 粮油物资管理支出




2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27 预备费




229 其他支出




231 债务还本支出




232 债务付息支出




233 债务发行费支出


小           计

 3573.2

小           计

 3573.2

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


230 转移性支出


收  入  总  计

3573.2

支  出  合  计

3573.2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表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填报部门: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总  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

204 

05 

01 

 行政运行

3553.2 

 3553.2








204 

05 

04 

案件审判 

20 

20 












































































合计

3573.2

3573.2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表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编制部门: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

支出预算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4

05

01

行政运行 

3553.2

3553.2


204

05

04

案件审判 

20 


20 




























































合计

3573.2

3553.2

 20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编制部门: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支出

项    目

合计

功  能  分  类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拨款(补助)

3573.2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

3573.2 

202 外交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203 国防支出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573.2

3573.2 




205 教育支出






206 科学技术支出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9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13 农林水支出






214 交通运输支出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17 金融支出






219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220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2 粮油物资管理支出






2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27 预备费






229 其他支出






231 债务还本支出






232 债务付息支出






233 债务发行费支出




小       计

 3573.2

小           计

3573.2 

3573.2 




230 转移性支出




收  入  总  计

3573.2 

支  出  总  计

3573.2 

3573.2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编制部门: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4

05

01

行政运行

 3553.2

 3553.2


204

05

04

案件审判

 20


 20


















合计

3573.2

3553.2

20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编制部门: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301

01

基本工资

977.85

977.85


301

02

津贴补贴

429.02

429.02


301

03 

奖金

58.5

 58.5


301

06 

 伙食补助费

194.04

194.04


301

13 

 住房公积金

175.84

175.84


301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851.35

851.35


301

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234.46

234.46


301

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2.01

142.01


301

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9.79

 59.79


301

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18

5.18


302 

01

 办公费

10


 10

302

 02

 印刷费

 15


 15

302

05 

 水费

 1


 1

302

06

 电费

 25


 25

302

07

 邮电费

 12


 12

302

08

取暖费

46


46

302

09

物业管理费

15


15

302

11

差旅费

30.15


30.15

302

13

维修(护)费

16.49


16.49

302

16

培训费

6.89


6.89

302

17

公务接待费

2.97


2.97

302

27

劳务费

30


30

302

28

工会经费

19.56


19.56

302

029

 福利费

 44.98


44.98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4.55


 74.55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55


30.55

303

01

离休费

13.57

13.57


303

05

生活补助费

1.2

1.2


303

07

医疗补助费

0.1

0.1


303

09

奖励金

7.75

7.75


303

14

职工住宅取暖费

22.4

22.4




合计

 3553.2

3173.06

 380.14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表七:


项目支出情况表



编制部门: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科 目 编 码

科目

项目名称

项目支出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资本性支出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对企业补助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其他支出

204

05 

04 

案件审判

人民陪审员经费

 20


 20













































































































合计

20


20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编制单位: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77.52


 74.55


74.55 

 2.97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表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编制单位: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  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备注: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3573.2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573.2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573.2万元

二、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收入预算3573.2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3553.2万元,占99.99%,比上年增加583.7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13人,聘用书记员60人工资福利支出等收入增加,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17.19万元,增长4.33%;    

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

三、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支出预算3573.2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3553.2万元,占99.99%,比上年增加396.2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13人,聘用书记员60人工资福利支出等收入增加,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17.19万元,增长4.33%;        

项目支出20万元,占 0.01 %,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四、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73.2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3.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

五、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357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5370.11万元减少1796.91万元,下降33.46%。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执行数人员经费基本工资、奖金支出较预算支出差额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全部属于公共安全支出3573.2万元,占100%。其中:案件审判支出20万元,占0.01%;行政运行支出3553.2万元,占99.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05行政运行(01:2020年预算数为355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357.29万元减少195.91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执行数人员经费基本工资、奖金支出较预算支出差额较大,聘用书记员工资,财政予以保障。

2.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05案件审判02:2020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21.18万元减少1.18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度1.18万元暂未将人民陪审员经费拨付到基层法院,2019年将两年的人民陪审员经费全总部拨付到基层法院。

六、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53.2 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3173.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77.85万元、津贴补贴429.02万元、奖金58.5万元、伙食补助费194.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4.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2.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9.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8万元、住房公积金175.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51.35万元、离休费13.57万元、生活补助1.2万元、医疗费补助0.1万元、奖励金7.75万元,职工住宅取暖费22.4万元

公用经费380.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12万元、取暖费46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差旅费30.15万元、维修(护)费16.49万元、培训费6.89万元、公务接待费2.97万元、劳务费30万元、工会经费19.56万元、福利费44.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55万元。

七、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人民陪审员业务经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的通知》新财行【2005】314号

预算安排规模年度项目经费2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资金分配情况:印刷资料、表彰先进、对陪审员的培训、发放交通补助、发放生活补助等支出

资金执行时间2020年度

八、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77.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4.55万元,公务接待费2.97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0;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

九、关于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0.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19万元,增加4.33%。主要原因是 人员增加后使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122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9.55万元。

2020年度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3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单位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19373.33平方米,价值5382.57万元。

2.车辆27辆,价值18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价值61.76万元;执法执勤用车12辆,价值127.91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197.68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1036.69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未安排购置5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度,本年度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2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按项目分别填报):

 


项  目  支  出  绩  效  目  标  表












预算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人民陪审员业务费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0 

其中:财政拨款

20 

其他资金


项目总体目标

 支出内容包括交通补助费、培训费、资料费、无固定收入人民陪审员的生活补助费、其他费用如对人民陪审员的表彰、奖励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培训费 

7万元 

陪审费 

13万元 

时效指标

 培训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数量指标

培训参加人数

338人次 

 表彰县市

 8个县市园

质量指标

 培训出勤率

≧95% 

 培训合格率

100% 

项目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明显提高

持续提高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长期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训人员满意度

100%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州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州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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